加拿大國會議員戴偉思(Don Davies)認為移民部對外籍人士的臨時訪客簽證(visitor's visas)審核過嚴,且拒簽標準不一,因此提案要求移民官拒簽時應說明切確原因,并提供申請人上訴管道。
溫哥華京士威(Vancouver-Kingsway)選區(qū)國會議員兼新民主黨移民事務評論員戴偉思表示,目前外籍人士申請加拿大臨時訪客簽證的拒簽率約20%,而主要拒簽理由是認為這些人士抵加后有滯留不歸風險。
但他表示見過很多莫名其妙被拒簽的案例,一些申請人在其國內(nèi)擁有房地產(chǎn)并有多次出國旅游紀錄,毫無疑問地會在簽證到期后離開,但仍然被拒絕。許多選區(qū)民眾也向他反映,海外親人的簽證遭拒,無法前來參加婚禮或喪禮。
戴偉思指出,他曾調(diào)閱一些被拒個案的移民官裁定紀錄,指申請人未呈送銀行對賬單,但事實上對賬單早就在文件里。他向國會提交兩項私人法案,一是要求移民拒簽時應列示更明確的理由,另一項則是為遭拒個案提供上訴管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