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資金證明在簽證申請中的地位
如果資金證明不足或有問題,簽證官很可能懷疑你在在英國期間有打工意圖或移民傾向,這些都可能直接導致拒簽。簽證官需要簽證申請者提供的資金證明,以證明申請者完全有能力負擔在英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所有費用。理解簽證官的意圖之后,我們就要考慮究竟 需要多少資金才算夠以及 如何證明申請者對這些資金的支配權等這兩個問題。
以下適用于首次申請Tier 4 General Students 簽證
二、 資金計算
第一部分——學費
整個課程不足1年的,計算整個課程的學費;
整個課程超過1年的,計算課程第一年的學費;
注意:CAS中顯示了你需要支付的學費,如果沒有,需要向學校問清楚學費的數(shù)額。
第二部分——生活費
學校所在地為倫敦地區(qū),包括Camden, City of London, Hackney, Hammersmith and Fulham, Islington, Kensington and Chelsea, Lambeth, Lewisham, Newham, Southwark, Tower Hamlets, Wandsworth, Westminster, 需要800英鎊每個月
學校所在地為倫敦地區(qū)以外的地區(qū),需要600英鎊每個月
資金 = 學費 + 每個月生活費 * 9個月
三、 資金證明
在知道你需要準備多少資金后,如何證明這些資金可供申請者支付英國留學期間的學習和生活費。哪些證明文件可以向簽證官證明你有足夠的資金?
已經(jīng)付給英國院校費用的證據(jù):如果學校開具的CAS中列明了你已經(jīng)支付給學校的費用,你就不需要提供額外證明。如果CAS中沒有注明,你必須提交學校開具的已支付費用的收據(jù)的原件。
存款證明:存款可以是定期存款也可以是活期存款。如果是定期存款,需要在申請材料中提交銀行開具的銀行定期存款證明。如果是活期存款,需要在申請材料中提交蓋有銀行公章的電子對賬單。必須做到以下幾點:
存款金額要能夠負擔未支付的學費以及必須的生活費;
28天原則:存款顯示的金額已經(jīng)連續(xù)持有28天以上;
1個月原則:定期存款證明的開具日期不早于簽證申請日期前一個月;電子對賬單的最后一筆記錄不早于申請日期前一個月;
最好選擇國有大銀行;
需提供原件;
父母(一方或雙方)的關系證明
如果資金在父母(一方或雙方)的名下,申請材料中必須提交簽證申請者與其父母(一方或雙方)的關系證明以及父母(一方或雙方)出具的信函——同意學生在留學英國期間使用名下的資金。
注:如果存款戶名為學生的名字,則不需要此條